为全面贯彻落实《上海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》和《松江区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减免经营性房产(含使用权房)租金的实施细则》文件精神,减轻企业负担,上海松江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商发集团)制定了减免经营性房产租金的实施细则。
一、实施主体
商发集团本部及下属单位,涉及资产租赁经营业务的单位为减免主体。
二、减免对象
2022年3月1日前最终签约承租实施主体自有经营性房产和使用权房,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国有、非城镇集体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。
未受疫情影响的大中型企业不在本细则租金减免范围内。
存在转租行为的房屋,转租方不享受本次房租减免政策,由最终经营者享受本次房租减免政策。
三、减免期限
实施主体对承租方免除2022年部分租金,分两类执行。
一、对于符合减免条件的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,免除2022年3月至8月的租金。其中,小微企业参照《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(2017)》《关于印发〈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〉的通知》(银发〔2015〕309号)划型标准认定;个体工商户是指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“个体工商户”的经营者。
二、对于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,减免3个月的租金。
四、减免方式
实施主体应当以便捷高效为原则,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从后续租金中扣除或者退还等方式实施房租减免,但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。存在转租行为的房屋,转租方不享受本次减免政策,且应确保将减免的租金全部落实到实际经营者。
五、办理流程
1.摸底。实施主体应摸清承租方、实际经营者等相关情况,形成资产承租人和实际经营者清单。
2.告知。依照摸底情况,通过公告、电话和网络等多种方式告知承租方,做到应知尽知。告知内容包括:减免的范围、标准,办理程序,受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,受理时间,申请文本,需提交的材料等。
3.受理。实施主体应以便捷高效为原则,设立受理通道。申请人需提供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。实施期间,应做好防护个人措施,可通过网络、信函、电话通讯等多种方式予以受理。
4.审批。实施主体应根据公司的内部管理规定,及时处理审批房租减免申请。
5.反馈。减免事项审批通过后,应及时告知承租方,明确是否符合减免条件,对符合条件的应在确保防护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办理减免手续。公司相关部门法务人员或法律顾问进行必要的审核把关,避免纠纷发生。
对于不符合减免条件的,要及时告知承租方,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。
6.报备。对于租金减免情况应逐笔登记,做好数据汇总,建立档案,形成台账。各下属单位对租金减免有关方案、数据情况应报商发集团备案。
附:咨询热线电话
序号 |
单位名称 |
联系人 |
联系电话 |
1 |
上海松江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|
颜老师 |
15900552158 |
2 |
上海松江商城 |
陆老师 |
13524914646 |
3 |
上海云城物资有限公司 |
陈老师 |
13916795118 |
4 |
上海松江工业总公司 |
陈老师 |
13801956599 |
5 |
上海松供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|
钱老师 |
13817207738 |
6 |
上海中良实业有限公司 |
潘老师 |
18918655771 |
7 |
上海云集综合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|
曹老师 |
18916061062 |
8 |
上海松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|
陈老师 |
15221512618 |
9 |
上海云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|
戴老师 |
18616350408 |
10 |
上药余天成(上海)医药有限公司 |
朱老师 |
13916242415 |
上海松江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
2022年4月26日